各县(市)区创城指挥部、文明委,市直机关文明委:
为切实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把我市各社区、各单位建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主阵地,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整体水平,打牢文明城市的基础。经研究决定,继续深入持久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结对共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开展文明城市结对共建,多方位、多角度宣传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提升市民知晓率,提高市民支持率、参与率,单位、社区结对共建,相互支持,相互帮助,推动形成全民共创文明城市、共享文明成果的良好态势,全面达到文明城市的指标要求。
二、共建形式
结对共建以统一安排为主,自愿商定为辅,共同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按照“多帮一”、“一帮多”或“一帮一”的方式,由一个或多个单位共同与社区结对共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社区解决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银川市各级文明单位结对共建活动由市直机关、各县(市)区文明委督促落实。
三、共建任务
1、传播文明,转变观念。依托社区市民学校和各种宣传阵地,帮助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形势政策、健康生活、城市精神、文明礼仪、文明创建、科技、卫生、法律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向市民传授现代文明生活方式,促进社区家庭关系和睦,单位劳动关系和谐,社区人际关系融洽;每月不少于1次在社区和单位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开展文明交通的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市民了解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基本情况,要使市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达到95%以上。
2、热心公益,扶贫帮困。帮助社区搞好基层文化活动阵地和文化队伍建设,经常联合开展文化体育活动,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建立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登记站,并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帮助困难家庭发展经济,度过生活难关;经常性的帮助慰问孤寡、空巢老人,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资助因家庭困难无力完成学业的学生,杜绝学生失学。帮助社区活动中心建立公益性阅览室,规范管理,对未成年人开放。
3、办好实事,推动创建。每年与社区联合办几件便民实事,帮助开展社区整治,杜绝社区不文明现象,推动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市民创建。在社区及单位宣传栏或电子显示屏醒目位置设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充分发挥双方党、团、妇组织之间的模范带头作用,经常联合开展各种活动,增强组织活力。
四、几点要求
1、加强对社区共建活动的领导。要充分发挥街道的作用,组成共建工作联合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共建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提供组织领导和制度保证。
2、确保共建活动取得实效。要切实办几件作用大、影响大的实事。当前,要重点解决居民在思想道德素质教育、社区卫生环境、社区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共建活动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果。
3、处理好结对共建活动和其他创建活动的关系。结对共建活动是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等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发展和延伸。要紧密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组织开展共建活动。要正确处理共建和自建、日常业务工作和共建活动的关系,使结对共建活动与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促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全面提高。
4、及时检查总结、宣传推广经验。要及时发现和培树结对共建的先进典型,宣传结对共建活动的典型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市创城办将跟踪检查共建活动进展情况,组织力量进行指导、抽查,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银川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
2010年5月10日
附件